康复医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为奖励资助我院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劳方面全面发展,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 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2.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申请兼得。
3. 跨校或跨院且降级转专业学生,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原校、院、专业评比,但不能参加次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比。相关学生须向年级如实说明转专业及降级情况,由学院核查参评资格。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通过2025—2026学年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生活俭朴。
5. 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6. 评审过程综合考虑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原则上优先考虑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感恩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或社会实践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的首要条件是通过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如果成绩符合条件的如少于评选总额,可适当降低成绩要求。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额为1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四、申请及材料提交要求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于2026年10月20日上午10: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fxgb@wmu.edu.cn。邮件主题及材料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1.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如实、完整填写申请信息,提交电子版;纸质稿一式一份,提交到对应辅导员处。
2. 《2026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3)。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提交Excel电子版,所填内容须与申请表保持一致。
申请学生须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同一学年已申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康复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8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