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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朱晓奇  来源:   浏览:;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19:45

  • 年级

    为培养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提高我校学生的科研水平和实践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温医党委〔20091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及其团队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均可申报;

    2.课题要有创新性,要凸显专业特色,技术或方案可行性较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3.课题可以是学生单独完成,也可以是学生合作完成;

    4.课题负责人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专业背景、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需在课题立项后一年之内且在课题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研究工作;

    52022年未结题、2023年立项但未开展研究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2024年立项申报每人以课题负责人最多申报1项课题,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项课题,课题团队全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

    6.各申报课题指导老师为1-2人,且第一指导老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每位导师最多指导2项课题其中,2022年未结题、2023年立项但未开展研究的学生课题指导老师原则上今年不再参与指导;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3

    三、申报办法

    1.课题立项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由各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对学生申报的课题进行审核、评审、择优推荐。课题实行等额申报,具体申报分配情况请参照附件1

    2.申报者需于1210日前将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表附件2)、信息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通过钉钉系统上报(具体参照《钉钉系统校级课题立项申报操作指南》),并由学院团委审批通过。

    四、立项管理

    1.校级自然科学类资助课题分别给予1000/项,社会科学类资助课题给予600/项的立项资助。

    2.获得校级资助的课题在1年内需完成主要研究活动并上交课题结题报告至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小组审核。完成以下任务中的1项可获得全额资助经费: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一篇;以学生项目负责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一个;获1项校级或校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荣誉(学生项目负责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2位)。通过结题验收但未取得相关研究成果可获得50%的资助经费。

    附件:

    1. 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申报数分配表

    2. 2. 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申报表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课题申报条件及要求

    4. 2024年校级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

    5. 2024年校级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信息表

    6.钉钉系统校级课题立项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

    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科研课题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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