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对2023年本专科学生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成果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学院予以奖励。奖励的成果包括学科竞赛和学生创业实践成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成果获得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成果类型:
(1)学科竞赛:学生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学生创业实践成果: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附件1)
3.报送要求;
(1).统计报送的项目为我校各学院本专科学生创新创业成果,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之列。
(2).上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3).成果若为学生跨学院组合获得的,统计在第一负责人所在学院,其他学院无需重复上报。
(4).学院需做好本学院创新创业成果的资格审查、导师信息和学生信息统计等相关工作。
(5).成果报送流程为:项目系统申报(具体操作见附件2“智慧双创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学院审核、学校审核、汇总表纸质版各学院签字、学校公示。
(6).成果申报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智慧双创管理系统”申报成果;国际(赛道)项目的负责人为非我校学生时,项目第一指导老师在“智慧双创管理系统”申报。
(7).成果报送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22日。
4.注意事项:
集体项目的指导教师、学生获奖奖金以项目为单位发放,分别由项目的主要指导教师和主要负责学生协商分配。(此分配方式请学院务必通知到各位指导教师和学生)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奖励办法的通知(温医大[2021]48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