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树和表彰有情怀有自信、能做事能创新的优秀学生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积极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的评选对象为具有温州医科大学(含仁济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综合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体条件有:
1.政治坚定、刻苦学习。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志听党话、跟党走,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遵纪守法,尚荣知耻,奉献祖国、奉献人民。刻苦学习知识技能,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学业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无违法违纪处分,本专科学生至少1次获二等(含)以上奖学金。
2.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好学不辍。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而努力奋斗。
3.创新创业、服务社会。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学科、体艺、发明创造等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综合素质突出。积极组织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或其他社会活动,获得显著社会效益,为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作出贡献。
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按如下程序开展: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成立评选推荐小组,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对参评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审核把关,择优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校。
(二)材料初评。学校组织专家根据参评学生书面材料进行初评,确定一定数量的“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入围现场评选会。
(三)学校评选。学校组织现场评选会,差额评选出10名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获得者和若干名“十佳大学生”提名奖获得者。
(四)发文表彰。学校对获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发文表彰。
请有意愿申报的同学于3月18日(周三)16:00前将附件《温州医科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照片原图单独放置文件夹)、个人照片2张(1张2寸蓝底免冠标准照,1张生活照,五官清晰,JPG格式源文件,像素3M以上)发送到学院邮箱kfxgb@wmu.edu.cn
附件:
